2026-10-23 22:17:37来源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点击:693 次 分享到: 微博 微信 QQ 知乎 复制链接 微信扫码后右上角选择分享或转发给朋友 关闭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第50号
《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26年10月15日第3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主任:郑栅洁
2026年10月19日
附件:
《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.pdf
《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.of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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